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综合
2025-09-10 15:57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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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9日上午,博眼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球网不恶意造谣、上造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谣山报案与报警,经批评教育,西襄
对此,汾网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警迅即查处罚。说目的博眼是为了吸引眼球。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不轻信传言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公民上网,同时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
山西警方提示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主动写下保证书,到案后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为了吸引眼球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临汾市人。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