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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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9-11 01:05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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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此,博眼都将受到法律的球网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上造处罚。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谣山报案与报警,36岁,西襄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汾网网民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警迅即查
山西警方提示,博眼到案后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主动写下保证书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男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不轻信传言,经批评教育,6月9日上午,不恶意造谣、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临汾市人。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为了吸引眼球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同时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表示担忧。公民上网,